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秦世旺)近日,一起因工伤死亡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在永顺法院积极调解下顺利化解。丁某家属拿到了剩余70万元的赔偿款,这场情动多方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既保障了劳动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和保险公司搭建了和谐解决争议桥梁。
丁某系某建设公司工人,在2025年1月9日施工时不慎从车上坠落,头部受到重创,虽经全力抢救,最终仍不幸离世。事故发生后,丁某家属与该公司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向丁某家属赔偿138万元。协议签订后,该公司先行支付了68万元,剩余70万元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多次催讨无果后,丁某家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详细查阅案卷材料,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和争议焦点。在沟通中,法官了解到,涉案公司并非有意推诿或拒绝支付,而是其在经营中已为包括丁某在内的员工购买了相关保险,希望通过保险理赔来支付剩余的赔偿款项。但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存在需要协调之处,导致该款项未能及时到位,公司面临短期资金压力。掌握这一关键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具有很强的调解基础,遂主动作为,积极联系涉案保险公司,向其说明了案件情况、赔偿协议的法律效力及被保险人面临的实际情况,引导其积极履行理赔责任。最终,经过多轮沟通与协调,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保险公司在其理赔范围内,直接支付给丁某家属60万元,案涉公司支付10万元。这起牵涉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经营困难和保险理赔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避免了判决后可能面临的执行程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高效、实质性地保障了死者家属能够及时获得全部赔偿金,慰藉其失去亲人的痛苦;同时也帮助企业纾解了暂时的资金困难,维护了其正常经营和声誉,更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处理矛盾纠纷时积极寻求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是永顺法院坚持坚持司法为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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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